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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將於7月30日上午10時至下午2時進行系統推護工作,介時我們將不能處理Mac的回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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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號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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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雖然此計劃有涉及 Apple 產品的回收,但這個回收及循環再用計劃是由 Brightstar 作為第三方供應商來提供。 Apple Inc. 及其附屬公司 (下統稱為 Apple) 並沒有參與在你與我們的合約當中,所以你也沒有權利 因為違約向 Apple 採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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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Copyright © 2015 Brightstar Asia Limited。Brightstar 是 Brightstar Corp 的註冊商標。Brightstar 保留一切權利。
      此服務由 Brightstar Asia 提供。
    問題:
    這個計劃是怎樣運作的?
    答案:
    這個由Brightstar 提供的Apple GiveBack計劃為客戶提供一個回收iPhone、iPad、Apple Watch、Mac及其他合資格智能電話以換取等值回報的機會。

    於寄出電子產品前,客戶必需完成一份簡單的網上評估 (請點擊此處)以決定電子產品的回收價。Brightstar收到該電子產品後,即會進行檢測以評定產品的最終價值,並付款給客戶。整個流程大概需時5天。你可以在常見問題中了解更多關於這個計劃的詳情。

    問題:
    誰可以參加這個計劃?
    答案:
    任何於香港居住,並年滿18歲的人士即可參加這個計劃。
    問題:
    此計劃是否接受所有電子產品?
    答案:
    此計劃只接受合資格的iPhone、iPad、Watch、Mac、和一些指定的產品。假如你不肯定你的Apple 產品型號,你可到 http://support.apple.com/kb/HT3939 查閱iPhone型號,到http://support.apple.com/kb/HT5452查閱iPad型號,到https://support.apple.com/kb/HT201608查閱Mac型號,到https://support.apple.com/kb/HT204507查閱Watch型號。如你的產品不是Apple的電子產品,請在搜索框輸入產品的IMEI以確定是否合資格。
    問題:
    我的電子產品已壞掉。我還可以參與此循環再用計劃嗎?
    答案:
    如果你的電子產品不能運作,它將不再合符此計劃的循環再用資格。但Apple會以負責任的方式為你免費回收你的電子產品。請到 https://www.apple.com/hk/recycling/ 以了解更多。
    問題:
    我是否可以同時回收多部電子產品?
    答案:
    你只可於每次交易提交一部電子產品的回收申請。但你可進行多個交易。每個交易均有一個獨特的訂單號碼。
    問題:
    提交回收申請時,我是否需要同時購買一部新的電子產品?
    答案:
    你不需要即時購買一部新的電子產品。你將會透過電郵收到與你電子產品回收價值等值的 Apple Store 禮品卡。
    問題:
    我會透過什麼方式收到我的電子產品回收價值?
    答案:
    你將會於我們收到及檢測你的電子產品後的48小時內收到與你電子產品回收價值等值的 Apple Store 禮品卡。如果我們的檢測價值與你原本的回收報價有出入,你將會於你接受新的回收報價後48小時內、或我們通知你新的回收報價後的14天後,收到與你電子產品回收價值等值的 Apple Store 禮品卡。
    問題:
    我的 Apple Store 禮品卡有使用期限嗎?
    答案:
    Apple Store 禮品卡不設失效日期。但 Apple 可能會更新 Apple Store 禮品卡的條款及細則 (http://www.apple.com/legal/giftcards/applestore/hk/) ,於合理的時間內改變你可以使用 Apple Store 禮品卡購買的產品及使用地區。
    問題:
    我可以在哪裡使用 Apple Store 禮品卡?
    答案:
    Apple Store 禮品卡僅可在香港境內的 Apple Retail Store、Apple Online Store 或透過致電 800-908-988作購物用途。 Apple Store 禮品卡不可在 iTunes、App Store、Mac App Store 和 iBooks Store 作購物用途,亦不適用於購買其他 Apple 禮品卡、向任何流動電話合約或服務計劃之帳戶付款、向 Apple 經銷商購買產品,或支付屬於 Apple Financial Services 帳戶的應付金額。 Apple 禮品卡不可在香港境外兌換,亦不可兌換現金 (適用法律規定除外)。
    問題:
    我可否於 Apple Retail Store 回收我的電子產品?兩者有什麼分別?
    答案:
    你可以選擇到 Apple Retail Store 回收你合資格的電子產品。於 Apple Retail Store 內你會即時收到與你電子產品回收價值等值的現金券,你亦需要當場購買一部新的電子產品。如果新的電子產品的價值比回收價值為低,我們將會把餘額透過 Apple Store 禮品卡發給你。
    問題:
    你們怎樣決定我的電子產品的回收價值?
    答案:
    你的電子產品的回收價值取決於產品型號、它的狀態及它的來源地。
    問題:
    我是否一定得到我的回收報價價值?
    答案:
    不一定。如果我們的專業隊伍的檢測結果與你的評估結果不符,我們將會調整你的電子產品回收價值,通知你相關的調整及原因。
    問題:
    如果產品的最終回收價值與原本的報價不符,那會怎樣?
    答案:
    我們將會通知你檢測後的價值。你將有14天決定是否接納新的報價。

    重要通知:如果我們於通知你檢測後價值的14天後仍未收到你的回覆,我們將會自動繼續處理你的電子產品,而你則會收到與檢測後價值等值的Apple Store 禮品卡。如果你拒絶檢測後的價值,我們將會把你的電子產品按照你之前登記的地址,於48小時內退回給你,但因應不同的退回原因,你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費用。你應該可在3個工作天內收到你的電子產品。

    問題:
    你們檢測後的報價是最終報價嗎
    答案:
    是的,我們檢測後的報價是最終報價。如果你不滿意這個新的報價,我們可以把你的電子產品退回給你,但因應不同的退回原因,你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費用。
    問題:
    我是否需要解除螢幕鎖定?
    答案:
    你需要於寄出你的電子產品前解除所有鎖定。我們建議你把你的電子產品重設為原廠設定,那麼你的個人資料也會從產品上清除。請謹記於回復原廠設定前備份你的個人資料。
    問題:
    我是否需要把我的 SIM 卡同時寄給你?
    答案:
    請不要把 SIM 卡寄給我們,因為我們不會把SIM 卡退回給你。如果我們發現你的 SIM 卡仍在你的電子產品內,我們會馬上把它銷毀以保障你的個人資料。
    問題:
    我是否需要一併寄出配件?(充電器、連接線等)
    答案:
    你只需要寄出你的電子產品,不需要寄出任何包括充電器、說明書或包裝等配件。但若你出寄出Mac的充電器,你有機會得到更高的回收價。
    問題:
    我是否需要提供購買單據?
    答案:
    不需要。但我們的條款及細則要求你確認你擁有這部電子產品並有權回收它。
    問題:
    我需要負責寄出電子產品的費用嗎?我需要負責退回電子產品給我的費用嗎?
    答案:
    Brightstar負責把電子產品從你於香港境內的登記地址寄到Brightstar的費用。如果你因產品狀態的檢測結果與你的報價不同而要求退回產品,我們將會承擔相關費用。但如果你因產品來源地不同而要求退回產品,你將需要承擔相關費用。
    問題:
    我如何把我的電子產品寄給你?
    答案:
    我們會把一個免費回郵包寄到你於香港境內的登記地址,讓你把你的電子產品寄給我們。
    問題:
    你們會否從香港境外收我的電子產品?
    答案:
    不會。我們只會從香港境內收你的電子產品。
    問題:
    我是否需要在特定時間內把我的電子產品寄出?
    答案:
    你的報價有效期為14天,所以我們建議你於這14天內把你的產品寄出以享受最高的回收價值。如果你需要更多時間,你可以到我們的自助網站要求把報價有效期延長7天。如果你需要協助,請致電 2980 8049 或電郵至 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與我們的客戶服務部聯絡。
    問題:
    如果我在報價逾期後才把電子產品寄出會怎樣?
    答案:
    如果我們在你的報價逾期後才收到你的電子產品,我們將會根據當時的回收價和你的電子產品的狀況把新的報價寄給你。
    問題:
    如果我寄出的電子產品與我報價的電子產品不符,那會怎樣?
    答案:
    如果你寄出的電子產品是合資格的電子產品,你將會在我們收到並檢測過你的產品後透過電郵收到新的報價。你可於14天內決定是否接受新的報價。

    但如果你寄出的電子產品並非合資格的產品,我們將不會把產品退回給你,亦不會付款給你。

    問題:
    我可以在哪裡查閱我的產品回收申請狀態?
    答案:
    你可以登入我們的自助網站查詢你的回收申請狀態。我們也會透過電郵通知你最新進度。你亦可以於星期一至五9:30 – 17:30致電 2980 8049 或電郵至 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與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聯絡。
    問題:
    我可否取消回收申請?
    答案:
    當你把你的電子產品寄出後,Brightstar無法保證我們可以退回你的電子產品或把產品上的資料發回給你。但如果我們檢測後的價值與你原本的報價不符,你可以拒絶接受新的報價,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將會把你的產品退回給你,但因應不同的退回原因,你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費用。
    問題:
    我收到電郵通知我的 Apple Store 禮品卡已經寄出,但我仍未收到。我應該怎樣做?
    答案:
    我們會把 Apple Store 禮品卡發送到你在我們記錄上的電郵地址。請致電 2980 8049 或發電郵至 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與我們確認你的正確電郵地址。
    問題:
    你會否把我的個人資料保密?
    答案:
    我們會把所有個人資料妥善保存,亦不會把個人資料發送給第三方。請點擊 此處 了解我們的私隠政策。
    問題:
    你會怎樣處置我的電子產品?
    答案:
    我們會把這些二手電子產品交給我們的專業檢測員評估它的狀態,我們會清除狀態良好的產品上的所有資料,並把它們轉售到二手市場。但對於那些無法維修的電子產品,我們則會以對環境負責任的方法把它們妥善處理。
    問題:
    如果我需要更多協助,我應該與誰聯絡?
    答案:
    你可以於星期一至五9:30 – 17:30 致電 2980 8049 或電郵至 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與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聯絡。
    問題:
    怎樣關掉 “尋找我的 iPhone ”或 “尋找我的 iPad ”設定?
    答案:
    請點擊以下連結:http://support.apple.com/kb/HT5661。如果你需要更多協助,請於星期一至五9:30 – 17:30 致電 2980 8049 或電郵至 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與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聯絡。
    問題:
    如果我介紹我的親友參與此計劃,我能獲得更多優惠嗎?
    答案:
    我們暫時沒有提供 “親友計劃”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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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我寄出我的電子產品多久後你才會收到?
    答案:
    我們一般會於你預約速遞公司後3個工作天內收到你的電子產品。
    問題:
    由我寄出我的電子產品至我收到禮品卡大概需時多久?
    答案:
    我們會於收到電子產品後的24小時內進行檢測。如果我們的檢測結果與你的評估相符,我們會於48小時內以電郵發出你的禮品卡。但如果我們的檢測結果與你的評估不符,我們則會於你接受新的報價後的48小時內寄出禮品卡。
    問題:
    我可以在這個網站上買Apple產品 嗎?
    答案:
    不可以。
    問題:
    你怎樣辨認收到的電子產品是屬於我的?
    答案:
    請謹記把 “顧客回條”放進回郵包內與你的電子產品一併寄出。顧客回條上的資料讓我們確認電子產品屬於哪位顧客。
    問題:
    我可以在哪裡找到 IMEI 號碼?
    答案:
    最簡便的方法是在你的電子產品上撥*#06#。
    問題:
    檢測程序需時多久?
    答案: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於收到你的電子產品24小內完成檢測程序。
    問題:
    如果我的電子產品於運送途中遺失了,我該怎麼辦?
    答案:
    如果你已經做足所有必要的預防措施確保你的電子產品以正確的方法包裝,並已使用我們指定的速遞公司 [] 運送,則請你於星期一至五9:30 – 17:30 致電 2980 8049 或電郵至 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提出索償。
    問題:
    如果我的電子產品於運送途中損毀,我該怎麼辦?
    答案:
    請於星期一至五9:30 – 17:30 致電 2980 8049 或電郵至 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與我們的客戶服務中心聯絡,看看我們可以如何協助你。

    此頁以及我們的私隠政策列明有關我們資料,以及閣下透過本網站 https://hk-applegiveback-abbti.brightstar.com (下稱「網站」 ) 回收手機及/或平板電腦 (下稱「產品」 )所受的法律條款及細則之約束 (下稱「條款」 )。

    這些條款適用於所有閣下與 Brightstar Asia Limited (於香港註冊的公司,註冊號碼為 35009956,註冊地址為香港九龍紅磡民樂街 23 號駿星中心 16 樓 A 室) (在此條款中稱為「我們」 、「我們的」 )之間因產品回收而訂立的合約 (下稱「合約」 ) 。透過本網站提交產品回收申請前,細閱並清楚明白這些條款。請留意,閣下在網站提交產品回收申請前,閣下會被要求同意這些條款。若閣下拒絕接受這些條款,將不能透過本網站提交產品回收申請。

    閣下應該列印這些條款,或將其儲存在閣下的電腦上,以供日後參考。

    承如條文第 5 條所載列,我們會不定時修改這些條款。請於每次提交產品回收申請前查看這些條款,以確保閣下明白當時適用的條款。

    這些條款的最後更新日期為 19/04/2016。

    此等條款以及我們之間的任何合約均同時以英文及中文草擬。如有任何歧義,均以英文版本為準。

    1. 1.關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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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移除產品上的任何私人文件及資料(「資料」),不論是以私人資料、短訊、相片、遊戲、歌曲或其他資料之形式;及
        3. (c)關掉產品鎖帳戶鎖定或同類功能。
      3. 3.3向我們寄出產品,即代表閣下同意免除我們有關 SIM 卡、資料或產品的所有索償、損失或損害的責任。根據條款13.2,有關此等資料或SIM卡之安全、保護、保密或使用,我們並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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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客戶陳述及保證
      1. 4.1透過本網站遞交回收申請,即代表閣下保證:
        1. (a) 閣下於香港境內到訪本網站;
        2. (b) 閣下在法律上有資格簽訂具約束力的合約;
        3. (c) 閣下不是一間公司,或代表一間公司;及
        4. (d) 若閣下寄出產品時違反上述保證,即免除我們承擔可能出現的任何責任或索償。
      2. 4.2閣下作為消費者的法定權利並不受此合約影響。
    5. 5.我們修改此條款的權利
      1. 5.1我們將不定時修訂這些條款。請查看此頁頂部有關條款的最後更新日期。
      2. 5.2閣下透過此網站遞交回收申請時,所生效的條款將適用於您與我們建立的回收合約。
      3. 5.3我們可能於以下情況不定時修訂適用於閣下的回收申請的條款:
        1. (a)相關的法律及監管要求有所變更;及 / 或
        2. (b)我們的業務經營有所改變。
      4. 5.4若我們需要修訂適用於閣下的回收申請的條款,我們會聯絡閣下,並發出合理的事前通知,告知如對這些變更不滿意時可如何取消合約。閣下可以取消所有受影響產品的回收申請。若閣下選擇取消,需退回已收取的任何款項 (或其他形式的回報)。
    6. 6.收件
      1. 6.1我們只會把回郵包寄往香港境內的地址,亦只會從香港境內的地址回收你的電子產品。
    7. 7.為您的產品定價
      1. 7.1閣下保證您將會準確描述產品狀態,以便我們收到並檢測產品前為您提供初步報價 (下稱「原本報價」 )。原本報價的有效期為向閣下發出日起計 14 天 (下稱「原本期限」 )。閣下可以將原本報價的原本期限延長7天 (下稱「報價有效期」 )。
      2. 7.2我們接受充電器及耳機等配件,但並不會增加產品的價值。
      3. 7.3收到閣下產品後,我們會(定義見條款 9.1)進行檢測。如發現任何錯誤或不準確的產品描述,我們需重新評估原本報價及發出修訂後的報價 (定義見條款 9.4)。
      4. 7.4根據條款 7.3 ,閣下必需確保我們於原本期限或報價有效期內收到您的產品(如適用)。根據條款 8 及條款 9,若我們未能於原本期限或報價有效期內收到您的產品,我們保留向閣下發出修訂後的報價 (定義見條款 9.4) 的權利。
    8. 8.遺失、被阻截、被盜、偽冒產品及預付電話分拆售賣
      1. 8.1在此條款下,「偽冒」 產品是指侵犯正版生產商的知識產權的情況下,仿製由另一家公司所生產的仿製品。
      2. 8.2若我們得悉或懷疑該產品是遺失或被盜產品,我們可能會要求閣下提供進一步的證據證明閣下是該產品的擁有人。額外的產品擁有證明可包括但不限於收據、稅務發票或電訊商收據。若閣下未能提供足夠產品擁有證明,我們可能會把產品退回給您,或交給相關機構。
      3. 8.3我們可能會與多名代理及服務供應商合作以檢查我們收到的一切產品的移動通訊國際識別碼(即 IMEI),以確認是否存在盜竊情況。我們可能會於確認買單前進行上述檢查。然而,若我們於任何時候發現任何問題,我們保留權利扣押/取消付款,且一旦我們作出要求,閣下同意配合我們及任何當局開展調查。
      4. 8.4我們不會向客戶就遺失、被盜或偽冒產品付款。
      5. 8.5若我們懷疑客戶蓄意行騙,我們將保留向相關機構舉報的權利。我們亦保留於退回產品後的三個月內發現該產品為遺失、被盜或偽冒產品而向閣下追討已向閣下支付的款項的權利。
    9. 9.檢測及修訂後報價
      1. 9.1收到閣下的產品後,我們會檢測該產品以確認是否與閣下原先提供的描述吻合 (下稱「檢測」 )。
      2. 9.2除其他事項外,檢測主要針對產品型號、產品的狀態、產品來源地及每個客戶提交的總產品數量。若產品型號、產品狀態及 / 或產品來源地與閣下原先的描述有所出入,我們將會按照以下條款9.4調整原本報價。若我們在檢測過程中發現閣下寄給我們的產品並非原先報價上的產品,我們會於收到新產品當天根據本網站上的價錢來報價 (視乎產品的狀態而定)。我們亦可能會因我們決定只接受一個或多個而非全部所收到的產品而向你提供一個新報價。
      3. 9.3我們有釐定產品狀態、產品型號、產品來源地及價錢的最終決定權。
      4. 9.4如因這些條款所需的話,我們將會透過電郵或短訊通知該金額 (下稱「修訂後的報價」)。由我們發出電郵或短訊當天起計,你有14天時間接納修訂後的報價。閣下因電郵被送到圾垃郵箱或被垃圾郵件過濾器阻隔而收不到修訂後的報價電郵,我們並不會負責。若閣下:
        1. (a)選擇於14天限期內拒絶因產品狀態與你報價時的描述不同而修訂後的報價,您可要求我們免費退回產品
        2. (b)選擇於14天限期內拒絶因產品來源地不同、或因其他原因而修訂後的報價,您可要求我們退回產品,但您需支付相關費用。在您要求下,我們可告知您要付的金額,而您必需於取回產品前付清相關費用。
        3. (c)未能於14天內回覆我們的電郵或短訊,我們將根據修訂後的報價向閣下付款。
      5. 閣下可於10個工作天內收到退回的產品。若我們因任何原因而無法向閣下退回原本的產品,我們將會向閣下支付原本報價 (因閣下任何行為或缺失而導致我們無法退回原本的產品除外)。
      6. 9.5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均不會於14天期限 (詳情請參閱條款 9.4) 過後把產品退回給閣下。
      7. 9.6我們無法退回閣下與產品一同寄出的而我們沒有要求的額外配件。
    10. 10.閣下與我們之間的合約
      1. 10.1這個網站沒有任何部分可構成我們向閣下提出售賣或購買任何產品或服務的建議。
      2. 10.2當閣下把產品寄給我們,即代表閣下向我們作出售賣此產品以獲取原本報價的建議 (下稱「建議」)。但請注意,這不代表閣下的建議已被接納。因此,我們可因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你的建議。條款10.3 詳細列明哪些情況才構成我們已接納閣下的建議。我們亦可因任何理由取消你於我們網站提交的回收申請。於該情況下,我們將不會收取相關產品。
      3. 10.3直至下列其中一項發生後才可被視為已達成合約:
        1. (a)我們透過向閣下支付等同原本報價的金額接納您的建議;或
        2. (b)閣下已接納我們修訂後的報價,而我們向閣下支付等同新報價的金額,, 在此合約所訂明的時間內發生。
    11. 11.價錢及付款方式
      1. 11.1我們會於收到及檢測閣下的產品後3個工作天內以 Apple 禮品卡付款。
      2. 11.2我們或隨時更改網站上的價錢,而不作另行通知。
    12. 12.產品的所有權及風險
      1. 12.1產品的所有權將於我們向閣下付款後轉到我們名下,之後閣下需放棄一切有關該產品或該產品包含的任何物件的進一步權利、所有權或權益。
      2. 12.2閣下必需全權擁有閣下寄給我們的任何產品。當閣下遞交回收申請,即代表閣下表明您是該產品的真正及合法持有人,亦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及自行決定售賣或處置該產品的法定權利。
      3. 12.3根據條款 12.4,閣下透過郵寄 / 速遞服務向我們寄出後,在途上之該等產品風險將轉嫁給我們。
      4. 12.4當產品於運送途中,以下情況將適用:
        1. (a)閣下應確保每件您寄給我們的產品:(i) 已包裝好並有完好的保護;及 (ii) 閣下已獲取郵件追踪編號並於我們要求時向我們提供;
        2. (b)根據條款12.4 (c),在任何情況下,我們因產品於運送途中遭受的損失或損壞之全部責任均不會大於原本報價;及
        3. (c)若閣下未能遵從條款 12.4 (a)之規定,我們將不會為任何因產品在運送途中所引起的損失或損壞負責。
    13. 13.我們的法律責任
      1. 13.1若我們未能遵從這些條款,我們將要為閣下因我們違反這些條款或因我們的疏忽而遭受可預期的損失或損害負責,但我們不會為無法預期的損失或損害負責。可預期的損失或損害是指我們違約後明顯的後果,或一些我們締結此份合約時曾考慮的情況。
      2. 13.2我們不會於以下情況解除或限制我們的法律責任:
        1. (a)因我們的疏忽導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
        2. (b)詐騙行為或有欺詐成分的失實陳述;或
        3. (c)任何其他在法律下不可被解除的法律責任。
      3. 13.3根據條款13.1,我們不會就閣下因為失去盈利、失去生意、公司營運受阻或失去生意機會而負責。
    14. 14.彌償
      1. 14.1此回收、再用及再利用服務只作合法用途,閣下同意對我們因履行合約的義務或閣下違反這些條款的情況下而面對的索償作出彌償。
    15. 15.不可控制的事情
      1. 15.1我們不會為任何由不可控制的事情 (此詞彙定義見條款15.2 ) 導致我們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合約上的義務而負責。
      2. 15.2「不可控制的事情」是指任何超越我們合理控制範圍的行動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罷工、閉廠、或其他由第三方發起的工業行動、內亂、動亂、入侵、恐怖襲擊或恐怖襲擊恐嚇、戰爭 (無論是否已宣戰)或恐嚇或準備進入戰爭狀態、火災、爆炸、風暴、水災、地震、塌方、瘟疫或其他天然災害、公共或私人通訊設備事故或不能使用鐵路、船運、航空、車輛運輸或其他公共或私人交通工具。
      3. 15.3若由於不可控制的事情發生而影響我們履行合約列明的義務:
        1. (a)我們會於可能的情況下儘快通知閣下;及
        2. (b)我們合約列明的義務會暫時終止,並會於不可控制的事情完結後順延履行該義務。
      4. 15.4若不可控制的事情持續超過30天,閣下可選擇取消受影響的合約。請與我們聯絡安排取消手續。若閣下選擇取消,必須退回已收到的相關的款項,我們將把相關產品退回給閣下。
    16. 16.我們之間的通訊
      1. 16.1我們在這些條款中提及的 「書面」也包括電郵。
      2. 16.2閣下可致電 2980 8049 或電郵至HK.AppleGiveBack@brightstar.com 與我們的客戶服務團隊聯絡。若我們需與閣下聯絡、或向閣下發出書面通知,我們將會透過電郵或預付郵件寄至閣下提交回收訂單時提供的地址。
      3. 16.3此條款16將不適用於任何法律訴訟或於任何法律行動中使用的其他文件。
    17. 17.知識產權
      1. 17.1我們為本網站及其發布資料的所有知識產權所有者或許可人。這些作品受環球版權法和條約保護。我們保留所有此類權利。
      2. 17.2閣下可以列印一份,或下載本網站任何頁面之部分內容作個人用途。您也可以提醒組織內的其他成員查看本網站上的資料。
      3. 17.3閣下不得修改任何以各種方式打印或下載的紙檔或電子版資料,亦不得將任何插圖、照片、視頻或音頻序列或任何圖形與其隨附的文本分開使用。
      4. 17.4必須時刻認可我們是本網站資料的作者(以及經確認的貢獻者)。
      5. 17.5未經我們或許可人認可,閣下不得將本網站的任何資料用作商業用途。
      6. 17.6若閣下違反此使用條款打印、複製或下載本網站任何內容,閣下使用本網站的權利將立即終止,而且閣下必須根據我們的要求將製作資料副本退回或銷毀。
    18. 18.其他重要條款
      1. 18.1我們可能會把我們合約上的權利及義務轉移到另一間機構下,但將不會影響閣下在這些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
      2. 18.2閣下只可以於我們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把您在此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轉移給第三者。
      3. 18.3這份合約是由閣下與我們簽訂的。其他人士沒有執行該等條款的權利。
      4. 18.4此條款內的每一條條款皆為獨立運作。即使任何法院或有關當局裁決指某些條文為不合法或無法執行,其餘的條文仍維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5. 18.5即使我們未能要求閣下根據這些條款內容履行您的義務、或我們沒有對閣下執行我們的權利、或我們延遲執行,並不代表我們已放棄我們的權利或閣下毋須履行這些義務。我們只會透過書面通知閣下獲豁免閣下之違責的決定,但並不代表我們會自動豁免閣下日後之任何違責行為。
      6. 18.6這些條款受香港法律管制,換言之,透過本網站簽訂的回收產品合約及所有由此引起或相關的糾紛或索償均受香港法律管制。
      7. 18.7我們及閣下均不可撤銷地同意香港的法院及終審法院,就任何由合約或相關的事項或其組成 (包括非合約上的糾紛或索償)所引起的任何糾紛或索償,均擁有專屬管轄權。
    前言

    此私隱政策說明 Brightstar 及其相關公司如何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包括 Brightstar 如何收集、使用、披露及妥善保管閣下的個人資料,以及如何讓閣下檢閱及更改我們持有閣下之不完整或不正確的個人資料。

    Brightstar或收集以下類別資料:客戶姓名、電郵地址、郵寄地址、用戶名稱和密碼、以及閣下發送給我們的任何傳真或郵件、閣下與 Brightstar 進行交易時所使用的電子產品的 IMEI 序號、以及閣下與 Brightstar 聯繫時曾提供的其他資料。

    除交易當中所牽涉的財務資料外,部分資料或包含二手買賣相關法規下要求的身份識別資料和閣下向 Brightstar 出售二手產品給之權利及所有權。

    我們也可能利用 cookies 收集閣下的 IP 地址和使用本網站的方式 -- 將在下文詳述(見下文2.7)。

    此私隱政策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 Brightstar 須履行之義務制定,並可能不時加以修訂。

    本政策同時以英文及中文草擬。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聯絡 Brightstar

    如有任和關於私隱政策的問題,請連絡我們的私隱政策主管:

    電話: +61 3 8623 0300
    網址: www.brightstarcorp.com
    地址: 5/607 Bourke Street, Melbourne, VIC, Australia
    連絡人: Brightstar Privacy Officer

    大寫詞彙(每一個單詞首個字母為大寫)之定義請見此私隱政策最後部分的詞彙表。

    1. 1. 資料收集
      1. 1.1 Brightstar 將僅收集執行一項或多項用途或此私隱政策所載列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完整定義請見詞彙表到索引列明了解詳情),或獲得閣下特別允許後收集其個人資料行動的必要的前設時;或當我們得到你的認可後,Brightstar 才會收集你的 ˹個人資料˼ 。在這個情況下,˹收集˼ 和˹已收集˼ 乃指資料收集指蒐集、取得個人資料。有時候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會或向從第三方收集或獲得提供你閣下的 ˹個人資料˼。此私隠隱政策將在這情況下仍然適用於閣下的個人資料。但在某些情況下,閣下的 ˹個人資料˼ 的收集及使用權會取決於您給予該第三方的認批准可、或讓受第三方的私隱政策所監管,視乎我們是否有義務遵從而我們並不一定會按照的收集及使用權會取決於你提供給該第三方的認可、或讓第三方的私隱政策處理閣下你的˹個人資料˼。(詳情見下方文)
      2. 1.2Brightstar 收集 ˹個人資料˼ 的主要目的是就Brightstar或其相關公司已簽訂向客人提供及/或向客人購買產品的合約而向客戶提供服務。但 Brightstar 亦會就次要的用途而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包括:
        1. 1.業務規劃及發展;及
        2. 2.在個人同意下向個別人士提供有關 Brightstar 其他服務及其他相關公司服務提供資料。

        如我們欲就其他未有在此私隱政策明確提及的目的而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我們會於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時將該等條款納入同意書,以獲取閣下同意。閣下可選擇拒絶提供個人資料、拒絶授權我們把閣下的個人資料用於上述用途。
      3. 1.3Brightstar 向閣下收集任何個人資料時,將會採取合理步驟通知閣下以下事項:
        1. 1. 我們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 的主要原因 (此為主要用途);
        2. 2. 其他 有關˹個人資料˼ 的相關 ˹資料使用˼ 或 ˹資料披露˼ (此私隱政策中並無提及) (此為˹次要用途˼);以及
        3. 3. 我們的身份以及聯絡方法(若未有明確列明)。
        4. 4. 所有人均可檢閱其由 Brightstar 持有的 ˹個人資料˼;
        5. 5. 因任何法例要求而需收集的 ˹個人資料˼ ( 如適用),以及
        6. 6. 若未有向 Brightstar 提供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 ,個別人士需承擔的後果 (如有)。
      4.  
      5. 2. 資料使用
        1. 2.1如上述1.2 段所提及, Brightstar 收集 ˹個人資料˼ 的主要目的是就Brightstar或其相關公司已簽訂向客人提供及/或向客人購買產品的合約而向客戶提供服務。
        2. 2.2除已於此私隱政策內列明,或此 ˹次要用途˼ 是屬於閣下˹合理預期˼ 範圍內之外,Brightstar 向閣下收集資料時,將徵求閣下同意我們把 ˹個人資料˼用於特定的˹次要用途˼。
        3. 2.3Brightstar只會於下列情況下使用或披露閣下的 ˹個人資料˼:
          1. 1. 按照此私隱政策的規定;
          2. 2. 收集閣下的 ˹個人資料˼ 時或事前通知閣下,資料將被用作其他用途;
          3. 3. 按照相關法例的許可或要求 (此包括避免他人生命或公眾安全受到即時威脅;或用作執法或對非法活動進行內部調查);
          4. 4. 若我們認為有需要就閣下提出之要求提供服務;
          5. 5. 履行我們服務;
          6. 6. 以保障Brightstar的其他客戶、任何公眾人士或Brightstar的權利、財產或個人安全;
          7. 7. 如我們部分或全部之財產及業務是(或可能)透過出售部分或全部業務之方式轉至第三方名下,或;
          8. 8. 如閣下已允許我們使用或披露。
        4. 2.4Brightstar亦擬使用閣下的姓名、電子郵箱及電話號碼以向閣下發送由 Brightstar、其關聯法團或身為我們業務夥伴的獨立第三方組織提供有關移動電話及電腦產品及服務的直銷通訊。我們或會將閣下的個人資料提供予我們的關聯法團(與我們提供同類產品及服務者)以作直銷用途。但在此之前,我們會首先徵得閣下同意。

          如欲取消訂閱直銷通訊,可在任一份直銷通訊中勾選退訂方格,或向我們發送電子郵件或SMS要求退訂;在每份直銷通訊中,閣下都有機會選擇取消訂閱未來的一切直銷通訊。一旦閣下選擇取消訂閱一切直銷通訊,Brightstar及其所有關聯法團均會尊重閣下的決定,不會再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
        5. 2.5如已收集用戶的˹敏感資料˼,Brightstar 亦不會將其用於˹直接營銷˼ 上。
        6. 2.6未有採取合理步驟確認資料屬正確、完整及最新前,Brightstar將不會使用˹個人資料˼。
        7. 2.7閣下瀏覽 Brightstar 網站時,我們的伺服器將會把一個小型文字檔── cookie 儲存在閣下的硬盤。˹Cookie˼ 將分配一個獨一無二的識別碼,以便閣下每次重新登入網站時識別閣下身份,讓我們本網站知道閣下曾到訪本網站位置,及追蹤閣下所瀏覽的頁面。Cookies 讓我們為用戶提供更好的網站瀏覽體驗。
        8. 由 cookie 收集的資料稱為˹點擊流˼ 。我們利用此等資料了解用戶如何瀏覽本網站,及確定普遍的流量模式,包括用戶來自什麼網站。我們或利用這些資料作網站導航及產品推介之用,協助我們重新設計網站,從而為閣下提供一個更高效率及更具樂趣的瀏覽體驗。

          我們亦可能利用這些資料把閣下和其他用家將會看見的內容、橫幅廣告及推廣變得更個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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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7. 3. 資料披露
        1. 3.1若已得到閣下同意,Brightstar 或向相關或非相關的第三方 ˹披露˼閣下的 ˹個人資料˼。
        2. 3.2Brightstar或在˹相關法團˼ 之間˹披露˼ 閣下的 ˹個人資料˼。若有關資料已向此˹相關法團˼ ˹披露˼ ,該 ˹相關法團˼ 將受收集該等資料之原來 ˹主要用途˼ 所約束。
        3. 3.3我們亦會使用服務供應商協助我們提高服務質素及營運效率。換言之,Brightstar 以外的個別人士和機構,如郵件處理公司、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網頁存取公司及備份服務供應商等均不時存取 Brightstar 持有的 ˹個人資料˼,並有機會代表Brightstar予以使用。我們會確保與服務供應商簽訂的合約中已明確要求他們嚴格遵從私隱指引, 僅能在我們允許的用途下使用閣下的 ˹個人資料˼,以符合隱私法內的 ˹資料使用˼ 及 ˹資料披露˼ 的要求。
        4. 3.4Brightstar亦可能向香港境外的 ˹相關法團˼ 及服務供應商(承如上述3.3 所提及)披露閣下的 ˹個人資料˼。
        5. 3.5在法律批准或要求下,Brightstar 或向執法機關、政府部門、法院或外部顧問披露 ˹個人資料˼ 。
        6. 3.6Brightstar或為免他人生命或公眾安全受到即時威脅而披露 ˹個人資料˼。
        7. 3.7除了因 ˹主要用途˼ 或相關 的˹次要用途˼ 或事前得到閣下的同意而披露外,Brightstar不會在以上3.1至3.7 項所載列之情況外披露閣下的˹個人資料˼ 。
      8.  
      9. 4. 資料安全
        1. 4.1Brightstar 將會定期檢討我們的資料收集及儲存做法,以確定如何改良 防護及保障˹個人資料˼。
        2. 4.2無論是以電子或書面格式取得,我們也會依照私隱法令及由服務供應商或牌照發行商的建議下所執行及更新的業界認可安全標準,保護閣下的 ˹個人資料˼。這包括於我們物業範圍內之實體安全,以及儲存在受保護及監管的場所內的伺服器上之資料。閣下提供的財務資料、銀行帳戶資料或信用卡資料於正式付款前將以安全通訊端層 (SSL) 技術予以加密及確保安全。完成付款程序後,我們會重新加密這些資料及確保安全。毋須再用於內部或法規用途時,將予以銷毀。
        3. 4.3請留意,除透過安全通訊端層 (SSL) 加密的情況下,閣下於公共互聯網或其他設施上傳送的資料可能不安全,故 Brightstar 並不會對閣下於傳送期間所遭受之損失負責或承擔責任。當閣下將 ˹個人資料˼ 通過的防火牆傳送或進入我方監管範圍內,我們有責任確保按照此私隱政策要求之方式處理該等資料。
        4. 4.4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技術許可下,Brightstar 將會在合理可行(考慮客戶任何特別要求後)情況下儘快將我們不再需要使用的 ˹個人資料˼ 銷毀或去識別化。
        5. 4.5Brightstar 只會允許我方員工及外判承辦商需執行其職責的情況下才會使用閣下的 ˹個人資料˼,我方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該等員工及外判承辦商依照此私隱政策的規定及Brightstar就私隱保護之法律責任處理閣下的 ˹個人資料˼。
        6. 4.6請留意,雖然我們的網站可連結至其他網站,但該等其他網站並不受我們管轄,而我方對於該等網站營運商之行為並不付任何責任,包括他們如何處理及保障閣下˹個人資料˼。我們建議閣下前往該等網站前先查看此等網站或到訪此等網站之條款及細則,包括相關私隱政策或規定。
      10.  
      11. 5. 投訴或問題
        1. 5.1若閣下欲查詢我方處理私隱資料之做法或作出投訴,請直接聯絡 Brightstar 的私隱專員,其聯絡資料載於此文件的開端部分。若閣下提出投訴、或當我們得悉閣下對我方之私隱保護措施存有疑慮或問題,我們會聯絡閣下,以調查事件及採取一切合理步驟解決該問題。
        2. 5.2我們將在 Brightstar 網站之當眼位置顯示私隱聲明及此份私隱政策之副本。
      12.  
      13. 6. 檢視及修改
        1. 6.1根據私隱法令的規定,閣下有權利檢視我們載有閣下 ˹個人資料˼之記錄。通常我們會向閣下提供一份資料副本。若閣下欲要求檢視此等資料,請與我們的私隱專員聯絡,其聯絡資料載於此私隱政策開端部分。
        2. 6.2我們或就閣下檢視資料而收取費用,但我們會於事前告知大約費用,並於14天內提供資料。
        3. 6.3若閣下的 ˹個人資料˼ 有誤、過時、不完整、不相關或有誤導成分,閣下可透過電郵與我們聯絡。除因法律限定而無法修訂外,我們會在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更正閣下的 ˹個人資料˼記錄。若閣下欲刪除其 ˹個人資料˼ ,請電郵予我們的私隱專員。除因法例、審計或內部記錄要求外,我們會採取一切可行步驟予以刪除。
      14.  
      15. 7. 客戶資料
        1. 7.1Brightstar 或不時使用其客戶的顧客的˹個人資料˼。
        2. 7.2除此政策記載外,Brightstar 將會按照相關客戶的私隱政策(˹客戶私隱政策˼ )處理這些 ˹個人資料˼。如客戶私隱政策與此份政策有任何歧異,應以客戶的私隱政策為準。
        3. 7.3Brightstar 得悉客戶的私隱政策與私隱法令不符時,將立即通知客戶此情況。若未能及時處理,Brightstar 將停止使用該客戶之相關 ˹個人資料˼。
      16.  
      17. 8. 傳送資料到海外
        1. 8.1Brightstar 會採取合理步驟儘量減少把˹個人資料˼發送至海外不相關人士,但我們或需向香港以外的 ˹相關法團˼ 及服務供應商(承如上述3.3 所提及)披露閣下的˹個人資料˼。
        2. 8.2若 Brightstar 必需把˹個人資料˼傳送到香港以外的地方,Brightstar 將會要求接收此等資料之海外機構提供具約束力的義務(將按照私隱法令及此私隱政策處理該等資料),作為服務合約的一部分。
      18.  
      19. 9. 詞彙表

        Brightstar指 Brightstar Asia Limited。

        直接營銷指透過通訊方式推銷產品或服務,包括書面、口頭、實質或電子方式。所推銷的服務或屬於 Brightstar 或˹相關法團˼或獨立第三方機構。

        資料披露泛指向 Brightstar 以外發放資料,包括按合約規定進行的˹外判工作˼ 。

        健康資料指:

        1. 1. 有關:
          1. 1. 個別人士之健康或殘疾狀況(於任何時候);或
          2. 2. 個別人士明確提出他或她希望將來接受的醫療服務的意願;或
          3. 3. 已向或將向個別人士提供的醫療服務;

        2. 之資料或意見,並同時屬於˹個人資料˼ 的信息;或

        1. 2. 就將提供或正在提供之醫療服務而收集的其他˹個人資料˼;或
        2. 3. 就有關個別人士捐贈或將捐贈他或她的其他由於器官或身體部分捐贈、或有意捐贈而收集向個別人士收集的˹個人資料˼。

      20. 個人資料指:
        1. 1. 與某在世個人直接或間接有關的任何個人資料;
        2. 2. 能直接或間接核實某個人身份的任何個人資料;及
        3. 3. 能在相關表格上訪問或處理個人數據的個人資料。

      21. 主要用途指在特定交易中收集資料的主要或根本原因。

        合理預期指個人就其˹個人資料˼或因特定目的而會被使用或披露之合理預期。

      22. 相關法團指一個法人團體為:

        1. 1. 另一個法人團體的控股公司;
        2. 2. 另一個法人團體的子公司;或
        3. 3. 另一個法人團體的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提及的首間公司和其他公司將被視為與彼此有關聯。

      23. 敏感資料指:

        1. 1. 有關個別人士的資料或意見:
          1. 1. 種族或民族;或
          2. 2. 政見;或
          3. 3. 政治組織會籍;或
          4. 4. 宗教信仰或聯繫;或
          5. 5. 哲學信念;或
          6. 6. 專業團體或商會會籍;或
          7. 7. 工會會籍;或
          8. 8. 性取向或性習慣;或
          9. 9. 犯罪記錄;亦屬於˹個人資料˼;或

        2. 2. 關於個人的健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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